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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赣州市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省文化厅发布时间:2017-06-05[关闭][打印]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101号),省文化厅将2017年定为我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推进年,要求自今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赣州市作为全省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率先制定了《赣州市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尽快制定本地的工作方案并加快推进,有关情况请于2017年7月31日前报送至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

特此通知。

 

附件:赣州市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2017年6月5日